2020级全体学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有“三农”情怀、有健全人格、有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的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注: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指的是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体单位为名,颁发或授予的相关奖项及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竞赛奖励相关认定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省优大推荐条件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1.2023年10月18日上午12:00前: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以班为单位上报学院。
2.2023年10月18日下午: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
3.2023年10月19日-10月20日: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经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综合考察,确定校优大人选。
4.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省优大候选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023年10月28日前:院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6.2023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单。
7.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四、名额分配
我院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49个,省优大14个。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结合我院各专业人数,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按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4%进行分配。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按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4%进行分配。
农学院2024届优大生分配方案 |
专业 |
校优大分配名额 |
省优大分配名额 |
农学 |
19 |
6 |
烟草 |
4 |
1 |
植保 |
11 |
3 |
中药 |
8 |
2 |
种子 |
7 |
2 |
总人数 |
49 |
14 |
五、相关要求
1.严格掌握标准。各小班对申请人申请条件按照通知要求仔细进行审核,评选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毕业生参评人选。
2.规范材料报送。请各班在10月18日上午12点前及时将推荐人选的《农学院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档及证明材料以小班为单位将文件以“班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格式发至3212058500@qq.com,纸质档(纸质档需要班主任签字)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7-410团办同学值班处。
六、疑问咨询
若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者,可加入农学院省、校优大生答疑群(qq:915816672)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附件1:农学院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农学院代章)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