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会管理条例
(试行稿)
为加强农学院研究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研究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意识,充分发挥我研究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研究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研究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会管理条例。
一、
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研究生会活动实行单人责任制,责任人在活动期间必须协助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责任人从各部门正副部长(主任)中间推选。
3.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
二、例会制度
1.研究生会需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也必须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门近期将要开展的工作及安排。
2.研究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及活动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或活动的成员必须在会前3小时向主席团请假,并将请假条交与办公室。
三、人员更替
1.为了使研究生会保持活力,每年举行一次招新活动,纳新换届后,前任部长应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2.如有研究生会干部提前退出研究生会,必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研究生会干部,将不得参评学生活动相关的评优评奖。
四、活动开展制度
1.在举办活动之前研究生会需向农学院提交活动策划书,策划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预算费用等。
2.策划书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其他部门需积极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及主席团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五、报账制度
1.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发票,尽快将发票交到实践部进行统一报账。
2.实践部必须对每笔账都有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要做到每笔开销有帐可查。购买人不得对账款虎头蛇尾,弄虚作假,私自,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六、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制度
1、参评条件
(1)符合当年学校研究生优干评选条件,在研究生会任职一年以上,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校期间认真努力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所修课程和学分。
(3)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办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积极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在开展各项研究生学生工作时以身作则、态度积极认真,在工作中不推诿责任,无重大过失,无。
(5)每位同学最多只能获评一次优秀研究生干部。
2、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同学先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农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小组组织进行材料审核。
(2)农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对自己已进行的研究会相关工作进行5分钟ppt工作汇报,评审小组以不记名投票方式,根据学校分配到学院的指标数按照票数由高到低排序产生
(3) 农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小组成员构成:上届和本届农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上届和本届研究生会每个部门代表各一名,学院研究生管理相关老师和领导。
七、具体考核制度
1.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迟到5—10分钟扣0.5分,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扣1分,并进行批评教育。
2.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算缺席,无故缺席者扣2分。无故早退者,酌情扣1-2分。
3.工作总结、活动策划以及其他材料未上交者,相关负责人扣1分。
4.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或逃避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进行批评教育。
5.积极配合主席团或负责人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高效领导组织能力者,一次活动酌情加1-3分。
6.不配合主席团或负责人,消极怠工,推诿责任,对所开展工作有消极影响者,一次活动酌情扣1-3分。
7.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扣2分。
8.在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由办公室监督。
9.研究生会成员从通过招新面试后开始计分,起始分数统一为100分。该考核制度将用于评优、竞选主席团成员等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