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校党字〔2023〕66号)的要求,开展我院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委(副)书记、从事党务工作的专职人员、支部组织委员、专职辅导员、党员班主任等,可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支部均可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表彰名额
学院各师生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三、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见学校通知相关要求。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党支部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师生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组织支部党员进行推荐。
(二)撰写推荐报告。各支部负责对推荐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评价,以党支部名义撰写推荐报告后报学院党委。
(三)确定拟表彰对象。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各上报的推荐对象,研究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对拟表彰对象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请各支部于5月15日18:00前将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和个人的推荐报告、推荐审批表及主要事迹简表报以支部为单位报党委办公室陈红星处(7教410室)。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x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docx
4.主要事迹简表.docx
5.四川农业大学《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