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19、2020、2021级各本科小班:
现将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个人荣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参评条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其他参评条件: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基础上,各类奖项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优秀学生
(1)符合全部参评基本条件;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参评基本条件;
(2)该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转专业的同学担任学生干部时间累计满一年即可;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4)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二课工作履历等级为优秀或良好);
(5)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
3.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
(2)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二)集体荣誉(“优秀班集体”)
参评条件
1.班风建设制度健全,执行好,学年内无一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寝室室风好;
3.班级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班级学风建设好,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必修课加权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次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率达到90%以上;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二、推荐要求等相关事项
(一)优秀学生
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小班进行条件初审,按照申请学生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比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注: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上一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次数字*70% 第二课堂成绩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次数字*30%,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及第二课堂成绩以当学年成绩为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计算。
指标:每个班级推荐“优秀学生”推荐至少1人,按照同年级同专业“优秀学生”推荐总人数在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拉通排名遴选。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条件初审(小班推荐的人选需在班级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院评审推荐(每个班级“优秀学生”评定至少1人)---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二)优秀学生干部
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班主任主持小班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同学的日常表现、群众认可程度等方面进行充分酝酿和综合评价。推荐人选在小班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指标:每个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0-1人。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评议---学院审核评定---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三)优秀班集体
申请:小班自主申报
评选方式:申报材料质量 答辩现场表现。
三、日程安排
(一)小班报送推荐名单
1.请各小班务必于9月30日18:00前将《农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档以专业班级命名发送到420963428@qq.com,例如“农学202002”。
2.请各小班务必于10月12日12:00前,将班主任签字的《农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1)纸质档及相关班级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7-410农学院团委办公室处,答辩ppt现场进行拷贝。
(二)线上填报及班主任审核
学院确定评审推荐名单,各班级督促本班级相关人选及时登陆“学工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请班主任老师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学工系统开放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节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优秀班集体”评选答辩
学院预计将于10月17日上午举行“优秀班集体”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答辩为4分钟陈述,2分钟问答,答辩须使用ppt。
(四)学院公示
学院在全院范围公示2021-2022学年度“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三天。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2.时间紧迫,请各学生组织、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农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1-202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推荐名额划分》
附件3:《2022年学生手册》
农学院团委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