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1、22级本科生: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及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现将利尔作物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种子专业助学金2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及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利尔作物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只针对2022-2023学年院级学生组织部门主干及以上同学;
2.符合基本评优评奖条件。
(二)种子专业助学金:
1.本年度只针对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2021级同学;
2.2022-2023学年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符合基本评优评奖条件。
二、评选名额
1.利尔作物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0名,1000元/名;
2.种子专业助学金,2021级3名,1000元/名。
三、评审方式
利尔作物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从所有有效候选人中,按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确定获奖人选。
种子专业助学金由学院根据本次社会捐资助学金名额,从所有有效候选人中,综合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成绩,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小班提出申请,小班负责人审核申请人资格,以小班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2-2023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第二批)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并于11月15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档发送到3212058500@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第二批)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同时将班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档交到7-410团办同学值班处。
2.11月16日前,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
3.11月17日: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2.奖学金与奖学金之间不可重复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助学金和助学金可以重复获得。
3.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助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
(农学院代章)
2023年11月14日